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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桑区壹号健身中心被罚款一千元并责令停止使用

2024-05-07 07: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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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柴桑区壹号健身中心被罚款一千元并责令停止使用金融界2024年4月30日消息,柴桑区壹号健身中心因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被九江市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令停止使用二楼健身区照明灯并处罚款人民币1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消防救援大队在对柴桑区1号健身中心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存在安全隐患。

  柴桑区壹号健身中心违反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因此,决定给予柴桑区壹号健身中心责令停止使用二楼健身区照明灯并处罚款人民币1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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